(大紀元記者李平編譯報導)有環球郵報女性讀者發文問,今年年底打算從波士頓搬到魁北克,不知2012年在美國購買的大眾帕薩特車(VW Passat)是在美國轉手?還是一起帶回加拿大?帶回是否值得?是否要交關稅和其它稅?
對此,多倫多汽車經紀Automall Network公司經紀巴利瓦拉(Viraf Baliwalla)解釋說,這一車型是在北美生産,帶回加拿大過境時無需繳關稅,但必須根據車子目前市值繳GST稅。但如果是北美以外制造的車型,過關時就得按車子當前市值繳6.1%的關稅,車子當前市值由邊境官評估確定。
巴利瓦拉說,針對這一問題,加拿大邊境服務署(CBSA)邊境官員在郵件聲明回複中說,上述信息在CBSA網站上都有,但車子入境鏈接失效。後來,CBSA又發了一個相關費用備忘錄鏈接,其中提到,如在美國居住生活1年以上返回加拿大時,一輛車可享受1萬元豁免,也就是說,最後真正所繳GSH/HST稅額按1萬超出金額計。
如車子目前值1.2萬,GST/HST稅按2千元計。如返回新斯科舍、紐省、新布倫瑞斯克省、安省和卑詩省,得在邊境繳HST中的省稅部分。如返回魁省,則無需,只需在魁省注冊進口車輛時支付QST稅。除稅款部分外,帶空調的車還得繳100元的消費稅。也就是說,要向加拿大進口車輛登記局(RIV)支付QST、HST和另加195元的費用。車子帶回後,還得檢查確定是否符合加拿大機動車輛安全標准(CMVSS)。如需更換,如更換符合加拿大標准的日間行車燈(DRL),還得破筆費。在登記前,車子還得檢查一遍。
帶回來或就地處理?
巴利瓦拉建議說,按目前加元汇率,將美國開的車帶回加拿大不劃算,最好就地賣掉換現,回加拿大後買輛新的。如果帶回來,計入汇率因素後,損失大不說,還得經過上述一道道程序,夠頭疼的。
還有另一個麻煩。加拿大大眾發言人說,如從美國入境大眾車,質保也作廢,大衆質保無論是從美國到加拿大,還是從加拿大到美國,都是不可轉讓的。
但多倫多租車公司First Rate Auto Leasing經紀裏查曼(Zvi Richman)認爲,不賣可能是不錯選擇。雖說將車帶回,會發生許多費用和成本差異,但也有可能賤賣高買,也就是說,到頭來以批發價賣了輛不錯的知根知底的車,卻買了輛不知什麽情況的車。